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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经商科技发〔2017〕23号关于申报2017年度县级科技项目的通知

    作者:江安农科网来源:www.jannk.com发布时间:2017.03.28浏览量:17193

江安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文件

 

江经商科技发〔2017〕23号

 

江安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申报2017年度县级科技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做好2017年度江安县县级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我县产业发展和科技工作安排实际,现将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科技项目要以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紧紧围绕我县产业需求,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速推进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发展,有效促进全县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型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创建。

二、申报原则

突出自主创新,注重科技型企业培育;突出成果转化,注重产学研结合;突出支柱产业发展,注重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突出公开公正,注重产业技术顶层设计。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按要求填写《江安县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表》或《江安县科技扶贫项目申报表》。

(二)申报人将填写好的申报书一式六份报申报单位签注意见,加盖鲜章。

(三)申报单位将加盖好鲜章的申报书一式六份送达主管部门或所属乡镇审核,签注推荐意见,加盖主管部门或所属乡镇公章。

(四)申报单位将主管部门或所属乡镇签注好意见的申报书一式六份报江安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科技股,同时提供与文本资料一致申报书电子文档(可通过867395908@qq.com邮箱报送)。

四、项目类别

县级科技项目分为三大类,即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工业类、农业类、社会发展类)、创新驱动专项和科技扶贫专项。

五、项目重点支持方向

(一)重点科技计划项目

1.支持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重点项目,包括粮食丰产提质增效、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农田重金属污染修复,智能农机装备、畜禽养殖安全、食品加工贮运,渔业、林业资源高效利用,以及宜居村镇等方面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产品)开发、引进消化利用及应用示范;

2.支持引领节能环保和新能源发展的重点项目,包括煤炭清洁高效燃烧、转化及排放控制,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等方面重大共性关键技术(产品)开发、引进消化利用及应用示范;

3.支持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的重点项目,包括制造、化工、酿造、重点基础材料和新材料、极端制造工艺、重大成套装备,以及科技服务业和文化科技创新等方面重大共性关键技术(产品)开发、引进消化利用及应用示范;

4.支持引领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的重点项目,包括水安全、土壤安全、生态修复、有毒有害化学品治理,废弃物资源化以及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产品)开发、引进消化利用及应用示范;

5.支持引领人口健康发展的重点项目,包括重大疾病防控、中医药现代化、生物医用材料、移动医疗,重大化工产品生物制造,以及食品安全等方面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产品)开发、引进消化利用及应用示范;

6.支持引领新型城镇化创新发展的重点项目,包括智慧城市、绿色建筑及其工业化,综合运输与智能交通、轨道交通,以及公共安全保障与应急救援等方面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产品)开发、引进消化利用及应用示范,新型创业发展模式建设示范。

(二)创新驱动专项

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求的先进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环保等领域;围绕白酒、化工等支柱产业改造提升的技术创新平台建设、节能环保、技术集成和商业模式创新等领域;围绕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茶叶、林竹、酿酒专用粮、花卉、蔬菜、蚕桑、食用菌等优势领域;围绕关系民生和社会管理创新发展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服务、医疗健康、社会管理等领域;围绕资源利用水平提高的减量化、无害化、效益化、持续化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制造、现代服务、社会建设、科技创新驱动发展体系构建等可持续发展等领域。

(三)科技扶贫专项

1.支持贫困地区种植业、养殖业等领域配套技术集成和转化应用,发展特色产业,带动助农增收。

支持开展茶叶、林竹、水果、食用菌、蚕桑、中药材、木本油料等优质、高产新品种的应用和推广。

重点支持以牛、羊、兔、生猪、山地土鸡、水禽等家畜家禽,以及冷水鱼、家鱼等水产的优良品种改良推广。

2.支持贫困地区开展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技术集成与示范,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新村风貌改善、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人畜安全饮水、安全用电、聚居点环境改造等技术示范,发展庭院经济。

3.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业、民族手工业、旅游业、文化创意产业、智慧旅游、“互联网+”、电子商务以及水电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产业技术集成和转化应用,优化产业结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4.支持贫困地区根据产业特色和科技需求,开展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业专业合作社骨干等专业技术培训,培养一批农村脱贫致富带头人。支持开展贫困地区科技人员、科技企业技术骨干、农村技术骨干等技术升级培训。

5.支持科技特派员、“三区”科技人员以农业科技园区、农村产业技术服务中心和产业技术研究院为阵地,领办、协办科技型企业、专家大院、合作组织,开展技术服务,深入农村创新创业,探索科技助农增收的长效利益机制。

六、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是在江安县注册、具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单位主要从事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研究、开发和服务,有较强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能力。

(三)申报单位是项目实施主体,拥有近两年市级(含市级)以上科技成果或本年度自主知识产权。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农业类项目至少需要3件以上自主知识产权(授理专利/授权专利)作支撑、工业类项目至少需要5件以上自主知识产权(授理专利/授权专利)作支撑、社会发展类项目至少需要2件以上自主知识产权(授理专利/授权专利)作支撑,申报创新驱动专项项目至少需要5件以上自主知识产权(授理专利/授权专利)作支撑。

(四)申报单位有健全财务管理机构、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财务管理人员。

(五)申报项目必须是产学研合作项目。

(六)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项目总投资50%,且小试试验成功进入中试阶段或产业化生产阶段,项目执行期不超过两年。

(七)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和科技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技术处于省内先进水平以上。

(八)申报项目具有可预期应用前景和较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并可在江安应用和产业化。

(九)项目负责人应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和市场发展动态,具备与项目实施相关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资格,是项目实际主持研究工作人员。

(十)创新驱动专项按县级科技计划项目流程管理,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科技型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培育创建企业申报实施项目。

(十一)科技扶贫专项按县级科技计划项目流程管理,不要求资金配套。项目执行期为二年。项目承担人一般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优先支持在省级贫困村实施科技扶贫项目,同时,培训项目培训时间3月以上,培训人数30人以上的要求,能带动示范户5户以上。

七、项目申报其它事项

(一)时间要求。从即日起至2017年3月30日止,为项目申报书报送审核阶段。项目相关附件支撑材料可适当放宽到7月底。请各申报单位、申报人对项目抓紧进行调研、筛选,提高申报项目的质量和水平,过期不予申报受理。

(二)申报限额。同一申报人、申报单位,同级同一领域当年只能申报1个项目。

(三)附件要求。申报单位必须提供单位工商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专业职称(或相应的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产学研证明、资金投入证明、申报单位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或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查新报告(限工业类项目)、知识产权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否则,项目不予受理。科技扶贫专项要有明确转化推广的先进适用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需提供名录;有明确的技术支撑单位和科技人员,需提供合作协议;有明确的带动和帮扶精准识别贫困户、贫困人口,需提供具体清单;有明确的组织实施举措,需提供量化考核办法。

(四)装订要求。申报材料要整齐规范,用A4纸双面打印。申报资料按《申报表》在前,工商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查新复印件等附件材料在后的次序,一式六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鲜章和骑缝章。

(五)材料受理部门:江安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科技股。联系人:张述琼、张祎、李高凤,联系电话:2622867。

(六)凡承担有省、市、县科技项目的单位,根据各级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和计划任务书要求,在实施期间的,请按照要求报送《项目年度执行情况表》。实施期限已到的,请抓紧做好项目验收资料准备,及时提请验收。具备科技成果申报的项目,请抓紧时间开展科技成果鉴定、登记、申报。有应验收而未验收的项目或经验收作出“验收不合格”结论的项目,其项目承担单位不得申报立项。

特此通知

附件:1.《江安县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表》

2.《江安县科技扶贫项目申报表》

                 

江安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17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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