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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8年基层科普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作者:江安农科网来源:www.jannk.com发布时间:2018.08.20浏览量:16963

2018年基层科普类项目申报指南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科协科普发展规划(2016-2020年)》《四川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及《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2018年科普工作要点》,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助力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省科协和财政厅组织实施2018年度基层科普类项目,特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科协,各市(州)、县(市、区)科协,各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普基地。不接受个人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具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需具备银行账号,完成税务登记,能独立开具正规发票,代开发票不予受理。

2.申报单位应有较好的服务科普工作的基础条件,具有项目实施能力和基础,配备专门团队,能提供实施项目所必备的保障条件,在项目期限内可以完成既定的目标,符合本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申报范围、要求和条件。

3.项目申报必须有明确的项目绩效目标。申报项目书中没有明确、具体的项目预期成果的,一律不予立项。

4.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2个项目(含联合申报)。

5.项目实施时间从2018年开始计算。

二、申报内容和要求

2018年基层科普类项目经费支持方式为前补助。

(一)转型升级试点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经费额度:50万/个,共10个,合计500万元

项目周期:2018年完成

项目内容:转型升级农技协要开展技术推广、新品种选育、培育、引进、试种,专业技术培训、科学普及等工作,带动地方产业发展和提高农民科学素质。每年至少推广5项新技术,研发或引进1个新品种,开展专业技术培训10次以上,定期为会员提供产业技术指导,保持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非会员收入20%以上。

申报要求:1.推荐范围:经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在促进当地农村产业经济发展、农村科普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县级以下(含县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2.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3.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各部门农村科普工作奖励。4.会员农户在50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农业产业发展、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品种研发、协会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5.成立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持续发展能力,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农民年均纯收入。6.致力于农村产业发展,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二)“千会千村联万户”优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经费额度:20万/个,共25个,合计500万元

项目周期:2018年完成

项目内容:“千会千村联万户”优秀农技协与至少一个贫困村建立结对帮扶关系,帮扶20户以上贫困户,每年开展专业技术培训10次以上,为贫困户提供适用技术支撑,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带动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保持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非会员收入15%以上。

申报要求:1.经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在促进贫困地区农村产业经济发展、农村科普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县级以下(含县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2.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3.会员农户在10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发展、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品种研发、协会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4.成立2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持续发展能力,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农民年均纯收入。5.致力于贫困地区农村产业发展,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在提高贫困地区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三)乡村振兴职业农民培训

经费额度:共4期,总计105万元。

项目周期:2018年完成

项目内容:乡村振兴职业农民培训班要做好乡村振兴农民培训领导小组日常工作,2018年至少完成4期乡村振兴职业农民培训,为500名培训合格的农民颁发培训合格证书,遴选或建设10个乡村振兴科普实训基地。

申报要求: 1.具有完善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的可以开展职业农民培训的机构或组织。能够完成2018年乡村振兴职业农民培训系列工作,做好乡村振兴科普实训基地遴选与建设。2.了解贫困地区产业发展需求,有明确的教学规划和任务目标。3.具有专业技术师资来源,可现场解答技术疑难问题,并进行实地指导。4.具有开办100人以上培训班的经验,所在地有固定场所和所需教学设备,有实践教学场所,并且室内培训场地距离实地教学场地不超过2小时车程。

(四)省级一流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建设

经费额度:50—100万/个,8个,总计450万元。

项目周期:2018年完成

项目内容:推动技术联合协同攻关,推进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服务产业创新发展。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开展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以提高农民和农村青少年科学素质,活动时间每年不少于100天,受益群众5000人次以上。面向农民开展专业技术培训,每年不少于20次,每次不少于100人。每年至少研发或引进2个新品种,推广5项新技术。

申报要求:1.建立在农村直接面向农民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致力于为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做出突出贡献的场所。2.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和科普设备,定期更新科普内容。3.推广的实用技术和优良品种形成产业化优势,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五)共享科技馆建设

经费额度:30万/个,共5个县,合计150万元。

项目周期:2018年完成

项目内容:共享科技馆要面向所在区域的群众免费开放,联合教育部门组织中小学生到馆参观体验,开馆第一年观众量达到5万人以上。每天定时开展展品讲解服务,开展科学实验、科学实践等常规性科普活动400次以上,开展科学表演、培训讲座、科学竞赛、科普夏令营等主题类科学教育活动6次以上。积极开展馆校合作,科学活动进学校、进社区。通过学习研讨、交流顶岗等形式开展科技教师师资培训一次。

申报条件:1.尚未建设科技馆的县(市、区)的科协。2.能争取县(市、区)党委、政府对项目的支持。3.对共享科技馆的建设、运行有详细的可行性方案。4.能提供不少于800平米的开阔室内场地作为科技馆固定场所。5.配备运行管理人员、科学辅导员、维护维修人员不少于四名。6.对科技馆的运行发展有稳定的经费来源并持续投入。7.能和教育部门合作,组织当地学生到馆参观体验,开展馆校合作,充分发挥科技馆科普教育职能。8.能引进社会资源,采取社会化服务,实现科技馆的共建、共享。9.贫困地区优先考虑。

三、项目要求

(一)注重绩效、择优立项。根据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的要求,项目预期成果和绩效目标是项目立项的重要依据,在同等条件下,对论证充分、内容实际、成果显著、目标明确、可操作性强的项目,优先予以立项。申报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发挥各自优势,抓住重点进行申报。

(二)项目应由项目单位本级执行,严禁转包,如需有关单位参与合作,请在项目建议书书中写明由牵头单位实施和管理项目,并明确合作单位双方在任务分工、经费使用等方面的责、权、利。

(三)对获得的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对照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四)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中期检查、总结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及时报送中期和验收自评报告、项目总结和经费决算与管理等资料。对项目检查或验收情况不好、检查或验收后不及时整改的单位,省科协将采取警告通报等惩罚措施。

(五)项目单位应加强对项目效果的实施评估,在项目实施的关键节点,对各类主要的受众人群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和统计分析,准确、实时、完整地量化、具体化服务效果。

附件1.2018年基层科普类项目申报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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