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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江安县委办公室 江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江安县首届农民工创新创业大会 筹备工作的通知

    作者:中共江安县委办公室来源:转载发布时间:2020.03.17浏览量:33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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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县属及以上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全市农民工创新创业大会精神,推动《宜宾市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八条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县委、县政府拟于近期召开江安县首届农民工创新创业大会,表扬江安县农民工创新创业标兵,部署全县农民工工作,切实掀起“人才回乡、技术回引、资本回流、项目回迁”的农民工返乡创新创业热潮,推动我县农民工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筹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优秀农民工代表

各镇按照《中共江安县委江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宜宾市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八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江办发〔2020〕1号)要求,从江安县内创新创业的本地农民工、外地在江安县内创新创业带动能力强的农民工以及江安籍在外地创新创业带动家乡能力强的农民工优秀分子中,公平、公开、公正差额推荐2名农民工创新创业标兵。

(一)创新创业标兵符合条件

1.江安县内(含外地农民工)创新创业的农民工,江安籍在外地创新创业的农民工。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

3.忠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创新创业精神,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参与公益活动,口碑良好;创新创业示范作用突出。

4.所创建的企业注册资本原则上不低于100万元或年营业收入300万以上,正常经营不少于两周年;申报之日吸纳城乡就业不少于20人;经济效益、社会信誉良好;无逃税记录,无知识产权、法律和债务纠纷;技术、产品、品牌、服务、商业模式、管理、组织、市场等方面在行业内具有创新引领性。

(二)创新创业标兵评选程序

各镇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确定拟推荐人选,并由县公安、税务、市场监管、纪检监察等部门审核把关(附审查材料)后,在当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将创新创业标兵申报表(个人先进事迹含个人基本情况、创业过程、特色亮点和成效影响等,字数控制在300500字)及审查表(见附件12)于3171800前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由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从上报人选中确定35名作大会交流发言,每人发言时间控制在8分钟内。大会交流发言根据先进事迹材料展开,突出生动形象,具有感染力和示范性。联系人:曾占梅,电话:2635256,邮箱:464336279@qq.com

二、推荐农民工创新创业正式签约项目

各镇分别推荐不少于2个农民工创新创业项目,由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推荐项目中确定2个创新创业签约项目在江安县首届农民工创新创业大会上正式签约,其余项目在各镇分会场签约,各镇已投产或已正式签约项目不纳入推荐范围。每个项目附200字左右的简介(主要内容为:项目名称及产品、投资规模、项目特色、建设条件和建设内容、开工投产时间、成本效益指标等)。各镇要严格把关,于3171800前按照一、二、三产业和科技创新项目所属行业,分别报送产业主管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经商科技局、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审核后,于3月181200前报县农民工服务中心统一汇总。县经济合作外事局会同各镇准备好签约文本,于2020319日前报送县农民工服务中心。联系人:袁洪,电话:8095052,邮箱:964922144@qq.com

三、确定签订劳务基地协议重点企业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确定签订共建劳务基地协议的重点企业,于2020年3171800前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定。协议内容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和企业拟定。联系人:曾占梅,电话:2635256,邮箱:464336279@qq.com

各镇要高度重视,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推动落实,组织精干力量立即开展工作。县级相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分工负责,抓好筹备工作。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做好会务筹备,负责会议方案、会议通知、会场布置、展板布置、讲话材料等工作。

 

附件:1.江安县农民工创新创业标兵申报表

2.江安县农民工创新创业标兵审查表

3.江安县农民工创新创业签约项目申报表

4.江安县农民工创新创业签约项目汇总表

 

 

中共江安县委办公

江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317

申报表:附件1.2.3.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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